日前,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开曝光今年2月份发生的10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案例,以此警示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秩序,珍爱生命拒绝酒驾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。 2月2日,陈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东坡区三苏镇明光村,因其饮酒驾驶机动车(50mg/100ML)交通违法行为被东坡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。陈某某属于饮酒后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号牌的机动车,公安交警对其处以2200元罚款。 2月3日,罗某某驾驶川Z29***号二轮摩托车,因其饮酒驾驶机动车(23mg/100ML)交通违法行为被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。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罗某某属于饮酒后无证驾驶,公安交警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。 2月9日,吴某某驾驶川A5K8**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天府新区同心街,因其饮酒驾驶机动车(26.2mg/100ML)交通违法行为被天府新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。吴某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公安交警对其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,罚款1900元。 此外,下列驾驶人员均受到记分12分、暂扣驾驶证6个月、处罚款最多2950元最低1000元的处罚。 2月9日 罗某某饮酒后驾驶川ZEH9**号小型轿车 |